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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要求有序用电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1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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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,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,保障社会用电秩序,发改委制定了《有序用电管理办法》,要求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《办法》强调有序用电工作要遵循安全稳定、有保有限、注重预防的原则。
《办法》要求,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编制本地区年度有序用电方案,原则上应按照先错峰、后避峰、再限电、最后拉闸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,不得在有序用电方案中滥用限电、拉闸措施。
《办法》规定,优先保障化肥生产用电、国家重点工程及军工企业用电。限制“两高”企业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、限制类企业用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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